死刑存废的民意维度——以组织卖淫罪可罚性观念的测量为中心
概率样本数据显示,组织卖淫罪适用死刑的民意支持率极低,这与公共空间所呈现的舆论态势存在较大反差;围绕本罪死刑存废的拉锯过程对进一步推进死刑改革具有重要启示.由政治领袖推动的“突然死亡”式死刑废除模式在我国不具有可行性,而依靠精英话语引导民众支持死刑废除的思路则面临“精英观念缺位”的尴尬.以个罪死刑的民意支持度为依据,逐步废除罪刑失衡的个罪的死刑,是我国死刑改革的必由之路.在这一过程中,要特别防止“沉默的螺旋”等传播现象所导致的“错位民意”对立法与司法的不当影响.以官方人口统计信息为参照获取概率样本,采用匿名电脑调查法和“讲故事法”测量相对敏感的“外指观念”,是进行民意测量时可行且有效的方法.
死刑改革、组织卖淫罪、民意、可罚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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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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