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理论研究的“再出发”
我们之所以如此重视权利理论的研究,无疑是基于权利(广义上也包括"人权")的极端重要性.权利及其法律制度是人类安排社会关系、社会秩序与个人生活的一件杰作.至少在现代的人类社会生活之中,"权利概念无处不在,它在我们的思维习惯中根深蒂固,以至于不能想象没有它会怎么样"([美]理查德·达格尔:《权利》,载[美]特伦斯·鲍尔等编:《政治创新与概念变革》,朱进东译,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而它最重要的价值,就像范伯格所言,"拥有权利能使我们‘像人一样地站立起来’能够与他人直接进行对视,并且在某种根本的方面感受到每个人的平等……而所谓的‘人的尊严’可能就是人们所承认的可以主张权利的能力罢了"(转见安靖如:《人权与中国思想——一种跨文化的探索》,黄金荣、黄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46页).这当然不是说,拥有权利就等于拥有"人的尊严",而是指如果没有权利以及主张权利的能力,那将难以甚至根本不可能拥有"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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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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