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企业公司化改组的法律性质及其表述

引用
企业公司化改组的法律性质取决于原企业的营业重组方式,可能是分立、合并、减资、分立与合并相结合或整体变更,也可能是营业转让或者未经法律承认的营业出资.以”净资产折股”等术语表述公司化改组,规避了出资类型限制和分立企业债务承担规则,使发起人向新公司转移原企业债务的行为合理化.在原企业债务纠纷中,企业改组的法律性质成为争议焦点.司法解释试图平衡新设公司与原企业债权人的利益,但其表述上的紊乱阻碍了司法政策的贯彻.公司化改组之表述及相关司法困境的法律根源在于:公司法对出资方式过度限制,民法通则等法律的分立企业债务承担规则过于严苛.

净资产折价入股、企业分立、企业改制、营业出资

33

D923.6(中国法律)

2011-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0-14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研究

1002-896X

11-1162/D

33

2011,33(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