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簿之推定力
物权法第16条第1句是对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之规定,而非仅赋予登记簿证据资格.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能够使不动产上的物权状态更加清晰,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奠定了基础,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属于法律推定中的权利推定,是可以推翻的.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可分为积极推定与消极推定,其适用对象是具有登记能力的权利.物权法第16条第1句分配了证明责任.确定民事实体权利的法律规范如婚姻法第17条第1款可以直接推翻不动产登记簿的正确性推定.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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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BFX028
201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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