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中国古代民间规约引论

引用
通过对古代乡村民间规约演变过程的考察,可以看到中国古代民间规约的历史存在形态:唐代后期的社邑规约、宋明时期的乡约、明末清初产生的民间慈善组织规约和清代晚期的乡规,以及四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民间规约既不同于私人契约,又不同于国家法律,是民间社会组织的自治规范.民间规约是国家法律的补充,它的产生,标志着公共领域不仅为国家所独占.由于中国是一个乡土社会,民间社团组织的发展和发挥作用的空间极为有限,但民间规约在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建立稳定和谐社会秩序方面仍然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古代民间规约、乡约、乡规、慈善组织规约

28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35-14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研究

1002-896X

11-1162/D

28

2006,28(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