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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在中国传统法中的功能

引用
中国传统法中的判例是指经过特殊程序认定,具有普遍拘束力的司法判决.春秋战国以前,中国的法律以判例为主要存在形式.春秋战国以后,形成了以法典为主,判例为辅,多种形式并存的法律体系并长期保持.法典化时代的判例立足于法典,发挥了对法典在立法范围扩展、立法技术补充、规则效力强化等方面的功能.在判例创制规则和复现规则的关系上,中国古代始终坚持复现为主的原则,在维护法律形式内部稳定结构的同时,维护规则供应的相对稳定.

中国传统法、判例、创制规则、复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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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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