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对行政规范的复议审查制度
@@ 行政复议法第7条首次赋予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规范9特指行政机关制定的除行政法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提请复议审查的程序启动权,从而进一步扩大了行政相对人可以参与监督的行政领域,强化了行政复议对行政权的监督和求济功能.
行政规范、行政复议法、行政相对人、行政领域、行政机关、行为规则、监督、复议审查、行政权、行政法、启动权、普遍性、命令、规章、功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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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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