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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本质特征新论

引用
刑法学犯罪概念研究必须正视而不是回避客观存在的犯罪本质特征,犯罪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的基本观点应当得到坚持,但犯罪本质特征不是单一的社会危害性,而是以社会危害性为中心的矛盾结构。区分立法与司法的不同角度是正确审视犯罪本质特征的关键。立法实践与司法实践应当与犯罪本质特征保持恰当关系。

犯罪的本质特征、刑事司法、刑事立法、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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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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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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