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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区分

引用
在物权法中贯彻公示原则后,必然会有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的区分,这种区分是客观存在的;在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法律以保护事实物权为基本出发点,保护的基本措施是异议抗辩登记和更正登记等;在发生第三人物权取得的情况下,立法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出发点是法律物权.

物权变动、法律物权、事实物权、第三人

23

D923.2;G641;B02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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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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