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4.02.005
隐退中的“权力型”证监会——注册制改革与证券监管权之重整
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已成必然趋势,但注册制并不等于不进行实质审核.合规审核本身包含有实质审核的内容,而且,证监会不能对持续盈利能力等商业判断事项作出判断是一种误解.中国实行注册制后,证监会的权力会发生结构性重整.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权力型”证监会的完全隐退,相反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我们需要一个更强大的证监会.
证监会、证券、发行、IPO、注册制、审核
2014-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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