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违宪审查制度"改革评析——以"宪法诉讼法草案"为对象
1990年后,台湾当局通过"修宪"、修法、"释宪"等方式多次策动对"违宪审查制度"的改革,台湾地区"司法院"于2006年拟定的"宪法诉讼法草案"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改革方案."宪法诉讼法草案"集中体现了台湾地区"违宪审查制度"改革的方向,即在模式上从"会议-法庭"双轨模式到"宪法法庭"模式转换,在制度上建立司法化的审判制度等.然而,"宪法诉讼法草案"存在修法内容混乱和修法方法杂乱等诸多问题,其原因在于台湾当局试图通过推动"违宪审查制度"改革实现所谓"台湾法理独立".
"违宪审查制度"、"大法官释宪机制"、"宪法诉讼法草案"、"台湾法理独立"
25
D9(法律)
2007-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