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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极法治和积极法治的互动与平衡

引用
本文提出了“消极法治”与“积极法治”这一对概念,通过对西方国家法治历史发展的分析,指出其经历了一个消极法治的过程,并考察了这两种不同状态的法治对宪政建设的作用,认为从法治进化的角度出发,实现两种法治的互动与平衡,是当今法治发展可以选择的基本模式,也是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途径。我们应在肯定积极法治的同时,充分吸收消极法治的合理因素,通过两种法治的互动,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

法治、消极法治、积极法治、互动、平衡

21

D6(中国政治)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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