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从实践困境看我国刑事自诉圈的立法重构——以对S省若干区县的实证调研为基础

引用
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范围的规定粗疏且紊乱,实践中问题重重.在法定的三类自诉案件中,第一类的“圈”划得过宽,第二类的“圈”边界不明,第三类的内容存在矛盾,等等.需要对现行立法关于自诉圈的规定进行合理重构:调整第一类自诉案件范围,适当缩减第二类自诉案件罪名,以及通过制度变革,解决“公诉转自诉”制度近乎形同虚设的问题,强化适用效果;同时取消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关于犯罪客体的限定,避免出现共同犯罪案件中既有公诉又有自诉的尴尬局面.

刑事自诉圈、自诉、公诉、立法缺陷、重构

D925.2(中国法律)

本文为山东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我国社会转型期刑事自诉圈划定的影响因素研究”J12WB51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问题研究”SD2013A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5-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53-16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论坛

1009-8003

37-1343/D

2015,(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