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自我答责与过失犯
过失犯的核心是注意义务的违反.但是,在某些场合,对注意义务的认定存在一些问题.扩张的正犯概念和二元的正犯概念不能说明过失犯的注意义务.而采取限制的正犯概念,以“客观的(形式的)注意义务违反”来区分过失犯,其结论有时与扩张的正犯概念所得出的结论并无二致,有扩张注意义务的弊端.立足于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实质性地判断过失犯中的注意义务,是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之一.
过失犯、被害人自我答责、注意义务、实质性判断
宁夏大学2012年引进人才科研项目"刑法问题的规范化研究"项目BQD2012018的研究成果
201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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