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概念结构及理论困境
请求权概念的创造是民法从诉讼秩序到权利秩序演进的需要.”请求权”经历了从救济性手段到建构性基石的转变,其从具体的权利扩展为抽象的概念,不但有助于民法的体系化,更促成了以实体权利为中心的法律维护模式的建立.但在多种意义上不加区分地使用请求权概念,模糊了相对权与相对法律关系,导致了责任法与时效法的结构性缺陷,并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诉讼标的理论.因此,应重新定位请求权的性质与功能,重新分析与梳理其相关理论,以淳化以法律关系为核心对象的私法体系.
请求权、相对法律关系、诉讼标的、请求权竞合
D9(法律)
2011-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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