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1.06.017
日本刑法中逃逸行为的判例与理论介评
@@ 一、引言
我国1997年刑法第133条将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一个加重情节予以处罚,其目的是为了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从而减少逃逸情形,其出发点无可厚非,但由于立法者没有考虑逃逸行为存在诸多不同情形,而是对此笼统地规定一个法定刑幅度,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刑法所确立的罪责形相适应原则相悖。……
日本、刑法第、逃逸行为、判例、理论、交通肇事逃逸、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罪、加重情节、犯罪行为、处罚力度、立法者、法定刑
D9(法律)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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