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1.06.013
论前科制度的理论根据
@@ 前科制度立法设置的初衷和导致后罪从重处罚的理论根据,是犯罪人实施之后罪所反应出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人本人所具有的人身危险性的结合,但是二者却并不是处于平行的位置,而是以后罪的社会危害性作为基础的。但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才是前科制度立法设置的初衷和据以对具有前科者所犯之后罪从……
制度、理论根据、人身危险性、犯罪人、立法设置、危害性、从重处罚、位置、平行、基础
D9(法律)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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