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威慑力实证研究——基于死刑复核权收回前后犯罪率的分析
死刑是否具有威慑力是死刑存废争论中的核心议题.对死刑威慑力的实证研究存在反向因果和遗漏变量两个难题,因此需要引入“准实验设计”方法.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导致我国的死刑实际执行数量明显减少.通过比较死刑复核权收回前后的犯罪率数据,运用时间序列和面板数据回归的方法可以发现,死刑政策的限缩并未导致犯罪率上升,因此有效地质疑了死刑具有威慑力的观点.在犯罪学理论上,对理性犯罪人假说的质疑,犯罪人的主观刑罚感知与客观刑罚执行状态的鸿沟,死刑相对于最严厉自由刑有限的边际效用,刑罚威慑力产生的立体维度以及死刑所具有的“残忍化效应”都有效解释了死刑威慑力难以存在的原因.保留死刑可以有效控制犯罪的迷信应当破除.
死刑、死刑复核权、刑罚威慑力、准实验设计、残忍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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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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