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错误交付与物的瑕疵之同等化规制

引用
在买卖法领域,传统的法学理论和立法一直将其区分为特定买卖与种类买卖两大范畴,但当代深具现代性的法律制度,包括联合国买卖法等重大的统一法制度,已经彻底抛弃特定买卖与种类买卖范畴之划分.这既是简化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规定的需要,也是简化法律适用的需要,同时更是加强法律安定性的要求.对错误交付与物的瑕疵进行同等化规制的具体做法就是在遇到特定买卖的情形时,承认买受人享有再履行的请求权,并以”可取代性”为适用界限,同时要求对买卖法的学理进行现代反思与重构,以适应法的发现和法的发展的需要.

特定买卖、种类买卖、错误交付、物的瑕疵、同等化

24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3-8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商研究

1672-0393

42-1664/D

24

2007,24(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