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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6356.2017.03.007

关于某核电站厂址废物处理设施液态流出物 在线监测报警阈值设定的探讨

引用
国家标准《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技术要求》中要求滨海核电厂除3 H、14 C外其他放射性核素总排放浓度上限值为1000 Bq/L,而为有效防止和控制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的异常排放,要求在线监测仪表联锁报警阈值应不超过排放浓度控制值的5倍.但标准就在线监测的报警阈值的具体设定流程和注意事项并未做详细说明,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核电厂、厂址废物处理设施、液态流出物、在线监测、报警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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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941+.1

2019-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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