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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挂靠车辆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中被挂靠人的民事责任

引用
@@ 一、问题的提出甲与乙运输公司约定,甲将其车辆挂靠于乙运输公司,以乙运输公司名义从事运输经营,甲向乙支付挂靠管理费.在挂靠经营中,甲车辆交通肇事致丙人身损害,形成纠纷.

车辆挂靠、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责任、运输公司、运输经营、挂靠经营、管理费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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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884

11-3126/D

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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