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取得时效制度存废的价值分析

引用
@@ 取得时效法律制度应否在民法中确立,是研究该制度的先决条件.从世界各国的民事立法来看,自罗马法以来,绝大多数国家在民法中都规定了取得时效制度,似乎对该制度并无争议.但立法上的一致并不等于学者中仅存”赞成”这样一种观点,法学界对该制度历来有保存与废止两种学说.

取得时效制度、世界各国、民事立法、民法、法律制度、罗马法、法学界、学者、学说、国家、废止、保存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2-6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05,(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