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法文化中的"情实"问题及其巫术渊源
礼法文化中伦理法色彩过于浓厚的现象一直以来备受旨在追求法律现代化目标的人们的非议,然而这种道德和法律过度融合的现象背后,却是一种迥异于现代抽象逻辑思维模式的身体思维模式.在传统礼制规制下,本原意义上的生物性身体通过隐喻的思维模式与宇宙万物相类通,表达出了多重意象,并通过繁复的礼仪将其内在的义理形象化地展示出来,使得儒家仁爱虔敬的情感化的身体在礼制秩序中得以社会化地体现.在礼制与法律相融合后,司法官吏们秉承"哀敬折狱"的规训,通过"移情换位"和"以情度情"的身体思维模式将案件争议的事实涵化到自己的情感结构中来,从而构造出独特的"情实"问题.礼法文化中身体思维模式的背后,是渊源于原始初民社会巫术中所蕴含的原逻辑思维模式,并且遵循着互渗的思维规律.
身体隐喻思维、情实、巫术、原逻辑思维、互渗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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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9;B221;K89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6YJC820055
2022-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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