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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易毒品行为定性"相对说"之提倡——兼与孙万怀教授商榷

引用
互易毒品与贩卖毒品之间是一种交叉关系,将互易毒品行为一律不作为犯罪处理或一律作为犯罪处理,在方法论上存在错误,由此而划定的互易毒品的内涵,也为罪刑法定原则所不容.根据互易毒品的形式与实质,结合现行刑法关于涉毒犯罪的规定,确立"相对说"将成立买卖关系的高纯度与低纯度毒品、硬性毒品与软性毒品以及相同纯度但数量不等毒品间的互易,作为贩卖毒品罪处理,其他情况的互易毒品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才是合适的.

贩卖、互易、毒品、纯度

29

DF61(刑法)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8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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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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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70/D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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