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7.02.008
论宪法诉讼目的的多维性
宪法诉讼的目的是一国立宪主体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所期待达到的效果.目的论是宪法诉讼法学中基础性与前提性的范畴,对其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更富实践意义.宪法诉讼目的具有多维性:民主瑕疵之补救、程序正义之实现、基本人权之保障、失范权力之矫正、政治和谐之建构.上述目的最终归结于宪法诉讼的终极目的--宪治国家之建构.
宪法诉讼、宪政、民主、程序正义、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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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11(国家法、宪法)
2007-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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