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证据真实性的理性辨思--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背景的探讨
2012年的新刑事诉讼法出台,证据概念被重新界定,传统“事实说”被“材料说”所取代。新定义下的证据虽然是材料,需要查证属实方能作为定案根据,但真实性仍然是不可抛却的证据属性。从反思何家弘教授早前关于对证据真实性要求的批评,到从认识论与盖然确定的角度分析“真实”,我们从动态的、时间推演的角度来使用一种实践理性层面的证据真实性。这种实践理性的真实性要求亦有实体法层面的规定与之相呼应,理论上亦为“可信性”提供借鉴。
诉讼证据、真实性、事实说、材料说、实践理性
DF721.3(诉讼法)
2014-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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