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0289.2002.04.019
略论苏联法对我国法学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方面,我国全盘学习苏联,接受了苏联的以苏维埃法概念为核心的法学理论,用以指导本国的法制实践;在宪法制度、国家机构组成、立法和司法体制及一系列立法等方面也都吸收借鉴了苏联的经验,并且按照苏联法学教育的模式培养了大批法学教育和司法实务人才.这一法律移植过程对我国的法制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在中国面向全球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回顾总结这一历史对我国的法制现代化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苏联法、中国法、理论与实践
O908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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