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141.2020.09.031
让”出庭又出声”诠释法律要义
重6月23日,最高法发布《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范围适度扩大.除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外,还新增”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对”出庭不出声”的情况,《规定》要求,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
2020-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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