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141.2019.12.038
建立健全封山禁牧管护长效机制
封山禁牧持续保护生态环境郭大为副主任说:实行封山禁牧是为了持续保护生态环境,这个认识是一致的.如果不这么做,可能已经取得的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的成效会毁于一旦,陕西的绿色版图向北延伸400公里将成为空话.为了做到封山禁牧,我们有一个共识,就是要完善法律武器.在依法治国时代,治理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拿起法律武器.修订这个条例,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好法律武器的功能.需要关注的是:封山育林和封山禁牧都是人的行为所致,条例的对象是针对人,而不是针对羊.刚才,讨论中有的同志提到,担心稍微偏向一点羊的几个条文落不实,怕引起麻烦.在前期调研过程中,外地出现过把羊留置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法院还判决留置方违法的案例,使得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影响.禁牧关键是禁止牧羊人的行为,扣羊是下策,可以数羊头,作为处罚人的依据.要使条例更加精准,语言更加干净,避免”一定时期”等可动摇的表述.在条例实施之前,要出台一个配套的政策,在封山禁牧的同时,留下一些允许可以放牧的区域,增加围栏式等管用对路的做法.另外,政府要尊重市场,不一味当”东家”,不在市场面前逞能,善于用市场的力量办成想办的事,鼓励和动员以民企为主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牛羊养殖中来,增加投入,引进国际先进的饲养方式、饲养设备,不断满足人民对更好肉食品的需求.
封山禁牧、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条例、封山育林、市场、政府、依法治国、行为、退耕还林、饲养设备、饲养方式、牛羊养殖、法律纠纷、肉食品、牧羊人、公信力、政策、语言、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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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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