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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3141.2017.04.014

选举委员会应主动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吗

引用
尚需完善选委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之制度 翟峰 笔者认为,虽然选举法规定的选举委员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是法定的,但其只根据“选民的要求”才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之规定,则使选举委员会能否主动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即成为难以把握的立法空白.

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

D624;D921.2;D034.4

2017-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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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

1009-3141

61-1354/G4

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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