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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如何依法参加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引用
选举权利,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统称,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除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凡是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011年至2012年,

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公民、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权利、被选举权、选举法

D624.7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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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

1009-3141

61-1354/G4

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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