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上检察“机关定位”及其意义探析
一般宪法学上所谓的“机关定位”是指通过宪法把统一的国家机构按其性质和职能分设为各个不同的国家机关。并通过宪法或专门的法律规定各国家机关的活动原则、方式及它们之间的协调或抗衡的相互关系。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是“法律监督机关”,这种“宪法定位”既确定了检察机关的性质,又彰显了我国检察机关及检察制度的特色。其中蕴含了我国宪法、宪政、国家机构、司法制度、检察机关与检察制度等一系列深刻的意义。
宪法定位、国家机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检察权、检察制度
D926.3(中国法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检察理论研究重大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完善”项目GJ2009A01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组主要成员:王杰、程建、翟东堂、郭兴莲、刘向文等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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