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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责任转向经济法后果的规范依据与理论基础

引用
经济法规范中存在目标与工具二元结构,工具性规范中强制性规范与鼓励性规范分别对应着否定性后果与肯定性后果,这些构成了经济法责任范式向经济法后果范式转向的规范依据.法律规范构成要素从法律责任转变为法律后果,现代回应型法与促进型法要求法律后果与其行为模式匹配,这些构成了经济法责任范式转向的法理学背景.基于主体间性的哲学基础,经济法规范在主体假定与行为模式等方面发生了重要变化,其中鼓励性规范本质上是基于论证性商谈的运用性商谈,肯定性后果的性质乃是立法者与实施者主体间商谈的砝码.立足于经济法规范,依循法理学背景,以主体间性理论为哲学支撑,经济法后果应当成为经济法研究的主流范式.

经济法规范、经济法责任、经济法后果、主体间性、商谈

486

D07;D912.29;D616

2022-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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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1000-4238

31-105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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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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