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的举止规范
我国共同犯罪的实定法规定并未给独立的共犯举止规范说设置任何障碍.我国《刑法》第25条以下的共同犯罪规定既是制裁规范,又是举止规范层面的规定.共犯不仅在制裁规范的层面区别于正犯,还在举止规范的层面区别于正犯.正犯与共犯在举止规范层面的区分可以作为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的论证依据之一.在举止规范层面,应以行为而非结果作为其规范构造的基准点.限制正犯概念的立场正是以这种“行为禁止”的举止规范构造作为基础,进而对犯罪参与体系的选择以及共犯教义学的具体问题产生影响.其中,独立的共犯举止规范说还能论证共犯的独立不法,共犯的处罚根据一方面来自共犯独立的行为不法,另一方面则来自从属于正犯的结果不法.
规范理论、举止规范、限制的正犯概念、共犯处罚根据、共犯从属性
D9;G250;F403
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201806010339
202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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