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融合背景下报刊出版者权利保护——以德国报刊出版者邻接权立法为考察对象
面对媒体融合带来的制度失灵,德国报刊出版者产业驱动立法,创设出独立的“报刊出版者邻接权”.就我国而言,在对待域外经验的立场和方法上,学界往往仅注重对规则本身之评析,而忽视从制度生成层面结合一国特有的法制传统和文化因素进行比较法考察.通过分析可知,报刊出版者邻接权是德国立法者针对媒体融合在本国的具体问题,在对既有实定法律秩序和学理沿革进行体系性考量的基础上作出的破解德国相关制度失灵的对策.其立法行为本身的价值阐释和逻辑论证应为我国学界所重视,但其应对制度失灵的具体策略因具有本土性,不宜为我国所采纳.应以媒体融合在我国的问题表象为指引,结合既有规则体系和制度传统,思考我国相关制度失灵之内在机理,完善对新媒体时代中报刊出版者权利的保护.
媒体融合、报刊出版者邻接权、著作权归属原则、特殊职务作品、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
D923;G206;B9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ZDB146
2016-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