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宪政价值体系的重构
宪政作为现代社会政治体制的一种价值选择,强调了对政府权力(国家权力)的防范、限制与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强调了政府权力的有限性、服务性与公共性。它要求在民主的基础上服从多数的同时,又强调尊重少数,保障个体自由不受侵犯;它在要求公民政治参与的同时,又强调政治参与的有序性,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它在要求政府机关各司其职的同时又相互制约。因此,现代宪政的价值体系已经超越了传统宪政的范畴,从消极宪政向积极宪政演进,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对公共权力而言,从传统的有限政府拓展到对有为政府、有能政府与有效政府的追求;对公民权利而言,从排斥公共权力的非法干预到对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保障。因此,现代宪政的价值体系的重构,
积极宪政、现代社会、价值体系、重构、公民政治参与、政府权力、公民权利、公共权力
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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