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产品责任中的损害概念
侵权责任法中的损害概念是一个处于发展中的基础性概念,我国<侵权责任法>对这一概念进行了扩大解释,将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也涵盖在其中.在产品责任中应当采狭义的损害概念,将损害与妨碍和危险区分开来.单纯的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并不能要求赔偿此种纯粹经济损失.但是对于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营业损失,在因果关系具有相当性或可预见性时,应当对此种纯经济损失提供补救.侵权责任法的适度扩张对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是有利的,但是也不能将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围无限制地进行扩张,否则将会损害私法自治的实现.
产品责任、损害、妨碍、危险、纯粹经济损失、违约责任
D923(中国法律)
2011-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