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实施”双反”之违法性分析
反倾销制度和反补贴制度在市场经济语境下是各自独立的贸易救济工具,而在非市场经济语境下却具有相同的目标定位.WTO多边协议在针对非市场经济成员方是否可以实施”双反”方面的立法具有模糊性,<中国入世议定书>不但没有使中国作出接受”双反”的承诺,而且还消除了这种模糊性,从而排除了WTO其他成员方针对作为非市场经济成员方的中国实施”双反”的可能性.因而,美国对华实施”双反”违背其在WTO的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双反”、非市场经济、违法性
D9(法律)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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