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质监机构产品抽检中的民事责任

引用
@@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肇始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第16条规定的产品质量免检制度受到各界质疑.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5条的规定,”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国家对其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可见,对于食品等事关人体健康的产品,产品质量法并未留有免于质量监督检查之余地.

质监机构、产品抽检、产品质量法、人体健康、监督检查、质量工作、若干问题、免检制度、检查制度、财产安全、国务院、质疑、事件、食品、奶粉、国家、抽查

D9(法律)

2009-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5-2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

2008,(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