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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占有意思的拾得者手中夺取财物构成何罪--评陈江利被控抢夺案

引用
拾得人对财物完全没有占有意思时,行为人从拾得人手中夺取财物的,由于所侵犯的财产不是他人占有的财物,不可能构成抢夺罪或者诈骗罪.如果将遗忘物扩大解释,被告人的行为就有成立侵占罪的余地.在侵占罪中,非法占为已有与拒不交出之间是包容关系,能够判明非法占为己有,就足以说明是拒不交出,拒不交出只是对非法占为己有的强调和说明,并不具有单独的刑法意义.

财产占有、侵占罪、遗忘物、拒不交出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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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1000-4238

31-1050

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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