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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知道”的刑法界说

引用
”应知”或者”应当知道”指的都是明知,因而属于故意的范畴,但”应当知道”容易误解为不知,而认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为此,应当引入推定故意的概念.

明知、应当知道、刑法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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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1000-4238

31-1050

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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