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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立法起草方式改革

引用
地方立法起草方式的改革是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当务之重.本文从地方立法起草方式的现状入手,阐述了单一起草方式的由来和地方立法起草制度建设的滞后,进而从法理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政府主管部门起草法规案的单一起草方式进行了批判,最后,提出了以合作起草为原则、实现地方立法起草方式多样化的改革路径.

地方立法机关、起草、起草方式、合作起草

F279.241;D64;G640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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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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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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