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14.03.011
民间借贷刑法规制价值理念的重构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银行借贷而言的一种非正规金融方式,是指出于满足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在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其中既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也包括国家不予承认的非金融企业间的借贷,还包括地下钱庄、合会等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贷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与非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融通方式,是民间资本进行投资的一个重要渠道.民间借贷利弊兼具,具有便捷、高效以及优化资源配置等正规金融所难以具备的优势,同时也具有弱化国家金融宏观调控、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和扰乱金融秩序等弊端,因此,需要法律对其予以合理的规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尽量避免出现破坏我国金融秩序的不良后果.刑法作为社会秩序管理的一项重要工具,在民间借贷行为的管制过程中也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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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D92
201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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