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04.01.004
社区矫正与人文关怀
@@ "社区矫正"是指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或经过监管机关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改造和服务的执法活动.社区矫正需要充分利用社区的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进行试点是指扩大对这些人在社区中执法的比例,9月初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把上海作为全国六个试点省市之一.
区矫正、社区、试点、主观恶性、执法活动、危害社会、监管机关、工作会议、改造、危害性、罪犯、资源、上海、管理、服务、北京
D92;D91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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