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461.2005.06.007
试析俄罗斯的"地租经济"--以矿产地租为研究视角
众所周知,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不同使矿产开采地区产生级差地租.根据俄罗斯法律,地下资源为国家所有,也就是说,矿产地租也应归国家所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俄罗斯的矿产地租有其自身的特点.目前,俄罗斯在自然资源利用上有一个主要的问题尚未解决,即那种既能保障法人及个人企业家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又能从总体上保障国家利益的自然资源所有制并未建立起来.因而有关自然地租的问题,如地租形成、形成的条件、计算方法、分配原则和机制等仍将是俄罗斯面临的一个复杂问题.
俄罗斯、矿产地租、地下资源
F1(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2006-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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