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0717.2019.03.018
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合法性审思
“区域高等教育”作为本体的存在究竟是不是一个现实的问题,问的是区域高等教育仅仅是指地理位置意义上的高等教育,还是真正在功能上与区域经济社会文化互动发展的高等教育服务社会的现实表达.对事物“合法性”的考量,必须兼顾价值层面上的“应然”状态和功利层面上的“实然”状态.区域高等教育“合法性”其实是对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合法性存在的“政治论”哲学的生动叙事.区域高等教育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包括大学必须走出“文化滞后”陷阱,与政府、社会三方关系更具建设性;大学的“区域意识”是区域高等教育产生的前提;差异性是区域高等教育的生命力;区域高等教育的存续必需一个权威性、自律性的中介组织;软实力是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要素;高校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变是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动力.
高等教育、区域高等教育、大学、合法性、知识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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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9(高等教育)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话语体系构建研究”BIA180200
2019-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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