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二人转”将大法官转进牢房
@@ 2003年12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受贿106万元,判处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有期徒刑15年,没收其个人财产15万元,并追缴其余在案财物.一贯高高在上的原广东省大法官麦崇楷,真没想到人生会给自己那么大的讽刺,角色变换成”阶下囚”.以往在一张张宣判书上挥笔定论,如今只有在逮捕证、认罪书、忏悔录上画签名字.
二人转、法官、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角色变换、个人财产、副书记、逮捕证、北京市、追缴、政法、宣判、受贿、认罪、人生、签名、判处、定论
G64;K20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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