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主立法
通过民主立法,遵守法律的主体同时又是制定法律的主体。欲实现民主立法,全民立法当然是理想的选择,但是受到立法供给效率的限制,却不具有可行性。全民立法的替代方案是代议立法,但代议立法也存在局限性。欲克服代议立法的局限性,实现民主立法,需要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立法过程法治,立法过程民主,立法过程公正,立法过程理性。
民主、立法、代议立法、沟通理性
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15-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9
民主、立法、代议立法、沟通理性
DF01(法的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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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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