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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6936.2013.12.016

纽约“禁电禁摩”违规罚2000元

引用
消息称:法拉盛109警分局公布纽约市禁止驾驶或出售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电动摩托车”(motorized scooters)新法已经开始执行,呼吁民众勿触法,违者每次将最高罚款2千元。<br>  许多华裔外卖郎骑乘电动自行车运送食物的景象,11日起开始不再见到。法拉盛109警分局公布新令,指出新令为“在任何有把手、有轮的装置,并且当使用者在站立或坐下时,须以电力或气油发动,并且无须人力、不能在纽约州车辆管理局(DMV)注册的”,都为被禁止的项目。

纽约市、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分局、管理局、装置、注册、站立、消息、外卖、食物、气油、民众、驾驶、华裔、罚款、电力、出售、车辆、把手

TP3;G25

2014-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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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1672-6936

32-1685/TH

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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