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 对行业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中国自行车协会负责人答记者问

引用
2011年3月18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委联合发文,要求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消息一出,在社会上引发了不小的争论。文件的下发将对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带来哪些影响?目前各地执行情况如何?

电动自行车、限期淘汰、标准

U484(其他道路运输工具)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电动自行车

1672-6936

32-1685/TH

201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